玉溪市档案馆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档案馆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10 月 31 日 09 : 00 (北京时间) 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提交 投标文件 。
1. 项目 编号 : GXTC-C-24290652 。
2. 项目名称: 玉溪市档案馆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3. 预算金额 ( 含税 ) : 1,600,000.00元/年 。
4. 最高限价 ( 含税 ) : 总价:1,600,000.00元/年;单价:37.00元/㎡/月。
5. 采购需求:
5.1租赁要求: 承租场地用于玉溪市档案馆业务用房及办公使用,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面积约3800.00㎡,至少需要办公室6间,面积约15—30㎡/间;会议室1间,面积约60㎡/间;库房总面积约2100—2500㎡;其他业务技术及对外服务用房约1100㎡;
5.2 场地要求:
(1)具备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手动档案密集架。
(2)具备专业的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3)具有档案专用消毒设备。
(4)为确保档案馆所需设备的电源供电,电源压力需同时配备380V和220V。
(5)室内外(含周边)具有完全覆盖的监控设施设备,监控保存时长不少于180天。
(6)档案库区地面铺设阻燃材料,耐火性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档案库区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8)档案库区防火门级别不低于乙级防火门。
(9)档案库区选用的窗帘需为遮光、阻燃窗帘。
(10)档案库区楼层需安装电梯。
(11)档案库房门级别不低于甲级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栏。
(12)承重要求: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 2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6. 租赁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在租赁期限内,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
7.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履行完毕 。
8.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拟出租 场地 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具有拟出租 场地 的土地所有权证书或有效的土地租用合同,或具有拟出租 场地 的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书)。
( 2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
(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 时间 : 20 24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24年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