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溪市档案馆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XZC2024-G3-00438-GXZB-0170
项目名称:玉溪市档案馆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60
最高限价(万元):160
采购需求:1、租赁要求:承租场地用于玉溪市档案馆业务用房及办公使用,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面积约3800.00㎡,至少需要办公室6间,面积约15—30㎡/间;会议室1间,面积约60㎡/间;库房总面积约2100—2500㎡;其他业务技术及对外服务用房约1100㎡;2、场地要求:(1)具备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的手动档案密集架。(2)具备专业的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3)具有档案专用消毒设备。(4)为确保档案馆所需设备的电源供电,电源压力需同时配备380V和220V。(5)室内外(含周边)具有完全覆盖的监控设施设备,监控保存时长不少于180天。(6)档案库区地面铺设阻燃材料,耐火性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7)档案库区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8)档案库区防火门级别不低于乙级防火门。(9)档案库区选用的窗帘需为遮光、阻燃窗帘。(10)档案库区楼层需安装电梯。(11)档案库房门级别不低于甲级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栏。(12)承重要求: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具有拟出租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具有拟出租场地的土地所有权证书或有效的土地租用合同,或具有拟出租场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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