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河县公安局档案室专用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岁宝路5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陆河县公安局档案室专用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904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904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陆河县公安局档案室专用设备 | 批 | 1.00 | 其他制造业 | 详见第二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陆河县公安局档案室专用设备):1)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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