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评审档案管理,我局拟对现有预、结算评审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后电子化存档,纸质资料移交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档案整理企业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档案整理服务内容
本次整理的档案资料预计为4000盒,涉及预、结算评审项目送审到项目审核完成的所有资料,包括项目送审资料、图纸、函件、审核报告、红头文件等内容。工作时限要求为6个月,从接收档案整理任务开始算起。
二、档案整理服务要求
1.纸质档案整理按规范要求达到档案整理国家标准,符合市档案馆入管要求,包括调卷、清点登记、档案分类、分卷顺号、档案立卷(题名、卷内文件排序、资料查重、填写备考表、案卷包装)、档案编页码、编制目录条目、制作封面、自检、装订还原、档案入库等所有工作。
2. 档案数字化需达到数字化国家标准,符合市档案馆电子化档案要求,包括调卷(档案出库、登记、清点、交接)、核对(目录、条目、页码)、条目著录、扫描前处理(起订、整平、去杂物)、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合并、质检、数据校对、装订还原、数据挂接、归还入库等工作等数字化所有工作。
3.档案进馆有关工作。档案前期准备工作,档案的梳理、人员、设备等准备工作。档案进馆对接工作,包含对接进馆标准、进馆时间、进馆数量、电子化资料查询、与市档案馆电子化档案系统的挂接等工作。
三、报名企业有关要求
报名企业需具有档案整理资质及档案整理工作相关业绩,并提交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包含工作业绩、自主报价、整理时限、进度计划、整理人员、相关设备等内容。其中:自主报价需控制在采购限额50万元以内,涵盖开展档案整理存档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用、档案盒、设备、存储硬盘、耗材等。
实施方案、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业绩等相关材料需在2024年4月19日前加盖企业公章以纸质形式提交至赣州市财政局310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联系人:王晓鹏 0797-8134310,逾期不予受理。
赣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