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编号:dzzw20251126001)已由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儋初概审批〔2025〕4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儋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转运站(一期)设备采购,建设内容主要对儋州市那大城区西片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北片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东片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生活垃圾转运站、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备采购,垃圾压缩机11套,移箱机构11套,垃圾集装箱27套,负压抽风除臭系统5套,喷淋除臭系统5套,喷淋降尘系统5套,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7辆,31吨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6辆,快速卷帘门22套,高压清洗机11套,中央集中监视控制系统5套,称重系统5套,分体柜式空调18台等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41472800元。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儋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标段编号:dzzw20251126001001;标段类型:设备;控制价:41472800元。
2.5招标范围:标段1: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要求)。
2.6质量要求:标段1:各项内容均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2026年2月前完成两个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所有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时间:报名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标段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家;(5)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本项目非施工项目,对诚信档案手册不做要求)
4.
文章推荐: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JC-2025072Z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普惠托育服务”数据中心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