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市第二轮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9〕1号)以及《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游仙区第二轮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游教体发〔2019〕18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6日至24日,游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小组对万达学校、小枧小学等8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开展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审核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设施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查看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听课、看活动、抽测、个别访谈、组织家长、教师、学生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核查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并现场向学校反馈了督导评估意见。
综合各方面情况,经督导评估组认真评议,游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认定:万达学校、小枧小学、云凤小学、育红小学、新桥中学被认定为实施素质育优秀学校,仙鹤小学、梓棉小学、朝真小学被认定为实施素质教育合格学校。
特此公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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