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2025S09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消防应急电源维修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应急电源(EPS)、不间断电源(Ups或Isps)的整流、充电、逆变输出时,采用工频逆变,配备工频变压器。
★2、响应文件中提供每种型号电池均写明物理尺寸、重量,生产厂及合格证。
★3、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品牌的电池。
★4、供应商所投品牌电池应提供电池生产商出具的质保36个月的说明函。
★5、维保部分应急电源应急工作时间:所有院区招标的应急电源放电时间,符合国标GB17945-2010标准。应急电源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70min,达不到要求的维保单位自行更换电池;新更换电池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报甲方备案,如发生燃烧爆炸由维保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付由此造成的一起经济损失。
6、应急电源中的充电器对电池组的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24小时。
★7、保证设备3个月浅放电20分钟一次,6个月深放电60分钟一次,并做好放电记录档案。该记录与院方验收人签字作为支付维保费的主要依据。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拒绝支付维保费。
★8、维保期间新更换的所有部件及设备质保3年,3年内如有质量问题,成交方无条件免费更换,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9、成交供应商对四个院区招标的所有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进行巡查,同时建立设备档案,在每台设备上帖标志。
★10、合同价内包括对四个院区招标的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设备的整流、充电、逆变、电池、主板等所有器件的费用及工时费用。
★11、合同价内包括对四个院区招标的所有应急电源、不间断电源设备的电池更换的工时、现场清理。
★12、每季度要对所有院区招标的应急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院方对检验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并对完成检验的设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作为维保费支付的主要依据。
★13、①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署生效日起做到所有院区招标得应急电源设备工作正常;②合同签署生效日起3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做到所有院区招标应急电源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70min,达不到要求的维保单位自行更换电池。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供电时间跟原设备电池容量确定)的要求,完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一切费用。
★14、维保数量及分布:南湖院区109台;滑翔院区79台;沈北院区44台;科创中心87台,共计319台。
★15、为保证应急电源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要求中标单位在维护保养期第一季度内完成以下工作:
(1)对现存有应急电源房间用塑封泥填充电源进出线敲落孔,形成相对封闭环境。
(2)对现存所有配电箱内进线主开关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3)所有配电箱内加装温度传感器,温度超标时要自动断开电源。
(4)将现有16节以上的电池组换成同容量的高容量电池,减少电池组连接节点,避免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同时更换相关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意向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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