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关于实施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城东街道、苏陈镇、华港镇)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境内。
2.2项目概况:
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城东街道、苏陈镇、华港镇)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1.87km,其中刘垛中港0.50km,三号桥河 0.45km,斜河0.92km;港叉河水面水生植物清除约0.18万m2;河道新建护岸3.783km,其中港叉河及支河新建木桩护岸0.96km,刘垛中港新建木桩护岸0.5km,三号桥河新建石笼挡墙护岸0.88km,斜河新建木桩1.443km;岸坡植物防护约 2.257 万m2,其中港叉河及支河植物防护面积约0.80万m2,刘垛中港植物防护面积约 0.32 万m2,三号桥河植物防护面积约0.41 万m2,斜河植物防护面积0.727 万m2。
本项目概算投资582.2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02标,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实施河道为华港镇斜河,斜河东起华阳河,西至龙耳河,总长约 0.92km。本次生态河道治理的主要内容为清障、疏浚、护岸及岸坡绿化。河道清障主要是清除河道水面、水下的废旧小船、渔网、枯木枯枝、建筑垃圾等;河道清淤疏浚包括河坡清杂和淤泥清出,疏浚河道总长度为 0.92km;护岸采用杉木桩连打,总长度为 1.443km;岸坡绿化总面积约 0.5994 万 m2。此外,在斜河两侧河岸选无民居和农地的合适空余地块布置若干节点绿化,本次暂定 1000m2。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最高投标限价为贰佰零壹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2012650.00)。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52日历日。计划于2025年7月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需配备施工员、安全员及资料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同一个人不得兼任);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523-86884296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 系 人:张志文、华艳、刘梅
电 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 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6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6883413。
10.7本次招标的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1标、海陵区2025年度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施工02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按施工01标、施工02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比如施工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续施工02标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施工02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后续段依此类推。
11.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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