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115-04-01-33812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水浸黑点治理工程(2022-2023年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水浸黑点治理工程(2022-2023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水浸黑点治理工程(2022-2023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区各镇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共包含3个水浸黑点整治及6处排水管网完善,新建d300~d1800、3500×3500排水管涵(含配套雨水口、检查井)约4.878 km,新建规模3m3/s排涝泵站1座。项目概算总投资7368.1740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96.973135万元。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制施工图预算及预算评审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调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2)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集成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配合报批报建工作、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配合竣工图编制、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资料档案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包资料整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保修等。 (4)其他: 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编制项目预、结算,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②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管线规划许可证所需规划放线测量、套图费用及规划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管线迁改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723.6406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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