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智慧校园项目一期—财务全面数字化电子票建设项目(数字档案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对哈尔滨医科大学智慧校园项目一期—财务全面数字化电子票建设项目(数字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ZZ51014HW00020108 交通银行编号:CGXM23199925040008
2、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智慧校园项目一期—财务全面数字化电子票建设项目(数字档案信息系统)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开展哈尔滨医科大学金融合作,购买数据库服务器、存储磁盘阵列、网络存储、系统接口、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等设备和系统软件。
5、项目实施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文件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以及为所投产品直接提供维保服务的承诺函;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商直接提供维保服务的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25年05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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