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档案管理年度工作安排,我馆拟就2025年东方市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选聘采购单位。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发布采购单位选聘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东方市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档案馆
三、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
四、项目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对馆藏纸质档案(A4标准纸张单面均为1页,A3标准纸张单面均为2页)进行数字化加工。数字化加工含档案领取、目录校对、目录修改、拆装、扫描、图像处理、图像校对、数据挂接、文件存储、著录、修订、备份等,直至档案还原,验收合格与移交。并通过与市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中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联接,实现网上查询功能。
2.扫描要求。档案扫描应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参数的设置调整应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扫描设备的选择应特别注意对档案实体的保护,尽量采用对档案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设备进行数字化。为最大限度保留档案原件信息,便于多种方式的利用,宜全部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应保证扫描后图像清晰、完整,并综合考虑数字图像后期利用方式等因素,扫描分辨率应不小于300dpi。需要进行高精度仿真复制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600dpi。纸质档案数字图像长期保存格式为TIFF、JPEG或JPEG2000等通用格式,图像压缩率的选择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求而定。图像的命名应以档号为基础对数字图像命名,图像命名方式的选择应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应科学建立纸质档案数字图像存储路径,确保数据挂接的准确性。
3.验收的方式。分为批次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批次验收完成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4.验收范围和依据。验收范围:包括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验收依据:档案目录数据以《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海南省档案著录规则》为依据,数字图像、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均以《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海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试行)》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评判标准》作为成果验收的质量评判依据。验收指标: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
文章推荐: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sbln-sd-1标段第十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招标转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