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3〕52号
1.4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
1.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JJGZ0002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JJGZ00020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新港社区青龙居委会松园综合楼约1200㎡、庭湖居委会梦园B14综合楼东北角约2100㎡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不限于室内外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改造(含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灯光系统,室内管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
2.7 合同估算价:356.34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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