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北州祁连县采煤沉陷区央隆乡5.5万千瓦光伏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南水北调(祁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NSBD2024FW166301。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西部央隆乡,场址中心距祁连县直线距离约121km,距离S204约24km,距离G30连霍高速约88km。场址周边有通村道路穿过,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
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55MW,光伏电站拟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1台85MW的主变压器,并预留野牛沟30MW光伏电站的接入条件(具备该电站的一、二次设备、开关柜等设备的安装位置)。本项目光伏电站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汇集后以1回110kV线路送出至政和110kV升压站,线路路径长约48.5km。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2.3.1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档案控制及管理监督,设备及材料验收,计划控制、施工组织及项目协调,组织试运、工程验收及结算等。监理人应对本工程所有承包商及供货商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3.2招标内容:
(1)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或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到施工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一是场址场内部分,包括组件设备、箱式变压器、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二是开关站,包括保护测控一体装置、集电线路、主变、开关柜等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等全过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其中:
1)协助招标人审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设计变更等(如有)。
2)全部土建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包括施工材料、土方开挖与回填、基础施工等);变配电工程(包括开关站基础工程、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等);管理站建筑工程(包括控制室、办公生活区、站内回车坪及道路、排水沟、进站道路等);送出线路土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及临时工程。
3)全部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安装、站内电气设备安装、消防系统安装、送出线路架设及配套设备安装。其他设备包括照明系统、接地防雷、供排水设备等的安装、试验、调试等工作的监理。
4)配合招标人参加设备到场后验收。
5)主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各单位工程验收、各专项工程验收、质量监督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3)本工程达标投产、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策划和服务。
(4)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均在本标范围内。
注:具体的招标内容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4工程项目概算:详见招标文件。
2.5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西部央隆乡。
2.6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7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布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为止。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自到期之日起2个月内,因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调整。建设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一项55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3.4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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