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第二层205单元(东宏国际广场创聚中心北门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RAE-W1003
项目名称: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
预算金额:47.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 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 | 详见《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采购需求明细表》 | 详见《智慧档案室系统设备(第二次)采购需求明细表》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45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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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项目预算: 47.4 3 万元 ;
※3.最高限价: 47.4 3 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45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两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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