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档案整理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4]SH006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个人贷款档案整理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提供外包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整理工作,具体包括个人贷款资料整理工作,包括档案装订(编写页码、打洞装订、填写档案盒、入库上架等)和资料交接;同时负责档案装订机具设备的维护保养。入围供应商/中标单位数量:1家。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最高投标限价:8700元/人/月,根据个人贷款业务发展需求来确定人员数量,不超过4人。(最终发生额以实际使用确认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个人贷款档案整理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个人贷款档案整理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专用条款
(1)投标人应为具备开展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或档案管理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有关证明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所提供承诺书均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到2024年08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3.获取方式中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8楼801会议室(具体详见当日会务安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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