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搬迁服务需求方案市场调研
二、搬迁服务地点:自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至成华区八里庄路53号新址
三、调研项目要求:
搬迁服务的内容:包括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档案资料、信息机房设备及软件等。
有意向参与调研的单位请根据项目要求并实地查看后编制详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合理化建议、安装调试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售后服务等。
搬迁方案内容按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档案资料、信息机房设备及软件等分项进行编制,分项内具体格式自拟。
有意向参与市场调研单位需满足该项目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报价的各种因素和风险。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六)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需提交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二)调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4.供应商概况,及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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