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329.29214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000000 万元,占 0.0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1 | 浙里无讼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93.800000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2 | 征迁财产全周期执行应用开发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39.800000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3 | 平湖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49.385000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4 | 平湖市人民法院新仓人民法庭档案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46.307140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平湖市人民法院
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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