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就污泥处置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采购单位脱水污泥(含水率约60%)按需合规处置。项目具体情况见表1-1及第四章采购需求。
表1-1 项目具体情况表
线路 | 污泥产地 | 年预估处置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600吨/年 | 2年 | 合规处置 |
2.2服务要求: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需无条件按采购方的要求接收处置污泥。若计划临时变更,采购单位将及时通知处置单位,处置单位据此变化更改处置计划。处置作业不能随意中断,处置单位不得以春节等节假日、处置设备故障等原因拒绝作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处置单位承担,采购单位将按照污泥处置合同严格处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合规的污泥处置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包含污泥处理或污泥焚烧发电或固体废物治理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废渣利用等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污泥处置厂距离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运输里程必须在35千米内。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类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业绩不少于 1 个。
3.1.3企业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其所派至现场的每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伤保险,三险合计每人工亡赔付总额100万元以上)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2.3被列入涉金融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披露期内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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