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塘窦村菜场北停车场建设工程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MY-202544
项目名称:塘窦村菜场北停车场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高限价:569465.48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2025年10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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