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中医优势专科(脾胃病科)书籍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金额:¥5000元,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属于无效响应。
(四)供货期限:在采购人下达订单起20天内提供正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结果方式:以我院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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