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防腐框架服务采购(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外协加工费)已经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服务内容是根据机械厂提供的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图纸和技术协议,完成非标设备的表面防腐加工定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图纸和技术协议、材料及成品由机械厂提供。所有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材料及成品由机械厂安排运输车辆到投标人指定场地,并按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完成防腐加工定作服务,经机械厂验收合格后,负责将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防腐材料及成品交付到机械厂容器厂厂房。
2)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本项目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防腐材料及成品的单程运输费用,制作人工费用,喷砂除锈、酸洗、碱洗、涂层检测,牺牲阳极设计及现场服务等费用,以及出具13%增值税发票等全部费用。机械厂负责提供符合防腐施工的场地、烘干场地及能源。
3)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防腐材料及成品的加工定作资料由投标人收集、整理,并由机械厂进行审核。
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防腐材料及成品加工费最高限价:见招标范围表。
(1)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防腐:执行固定总价取费系数下浮不低于5%,且固定单价不超过337.25元/平方米。
(2)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管程牺牲阳极块防腐执行固定总价取费系数下浮不低于8%;壳程牺牲阳极棒防腐执行固定总价取费系数下浮不低于16%。
固定总价是招标人与用户签订的买卖合同,固定总价以招标人营销中心提供的合同价格为最终依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结算方式:以机械厂提供的图纸及技术协议,包括和用户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容器制造厂房。
交货期:收到买方通知单后15日内完成,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再行约定。
框架执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框架结束后不再新增订单,但投标人已收到订单且未交货的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材料及成品,需按原框架执行。如在框架日期内,超出订单量仍需按本招标约定下浮比例执行。
付款条件:双方确认加工定作物验收合格后,接到乙方提供的加工定作物合格证等资料和正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并开具发票挂账后,在6个月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加工定作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将扣除所遭受损失后的金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
质保期: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已先到为准)。
项目单位: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
项目承办人:郭柏言 联系方式:0459-6412332
2.2招标范围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加工定作,预估总价1250万元/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固定总价取费系数下浮) | 预估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硅醛或硅酚防腐 | 5% | 1000 | 且单价不超过337.25元/平方米 |
2 | 牺牲阳极块保护 | 8% | 200 | 含设计费及图纸费 |
3 | 牺牲阳极棒保护 | 16% | 50 | 含设计费及图纸费 |
合计 |
|
| 1250 |
|
备注:(1)投标人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填报下浮系数,评审时以投标人的对应下浮系数计算对应项评审价格,单项评审价格=(1-下浮系数)*对应项预估总价,评审总价等于三项单项评审价格之和。
(2)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内,招标人的采购没有最低采购量限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对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做任何承诺。
2.3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 现场勘察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踏勘,以获取与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要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踏勘招标联系人:郭柏言,联系电话:15845858786。
2.3.2 技术要求
2.3.2.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执行集团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限于以下所列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2017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管理规范》 Q/SY 06529-2018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 Q/SY 06531-2017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范》 Q/SY 06530-201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中油质【2012】33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指南》(2017版)
《设备及管道涂漆设计规定》 S7963.00-PC03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2022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1-202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2-2022
《钢制换热设备硅醛涂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Q/SH QHJ01—2016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10558-202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
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通用工艺规程》(铆焊分册)
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通用工艺规程》(机加分册)
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样、技术协议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2.3.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2.1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2.3.3.验收
2.3.3.1 投标人应对所制作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的材料及成品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后通知招标人组织联合验收。
2.3.3.2 如因质量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在15个日历天完成进行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合同履行期限不因整改期限而延长。
2.3.3.3 投标人逾期未整改完毕或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除承担整改问题发生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3.4.性能保证和考核
2.3.4.1 投标人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指标、技术性能应满足合同及技术附件、施工图、技术文件规定。
2.3.4.2 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的材料及成品在投用后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允许投标人在一周内免费修理,直至合格。修理不超过三次,若经修理后仍达不到性能保证,应由投标人负责对零部件免费更换,并由投标人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3.4.3 保证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的材料及成品寿命符合设计图样要求,满足机械厂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中的使用年限。
2.3.5.质量保证
2.3.5.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及技术附件、产品标准、设计文件等,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水冷系统用长寿命牺牲阳极保护防腐的材料及成品的制造、检测、检验和试验,保证最终出厂产品的质量。
2.3.5.1.1按照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针对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的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防腐施工作业。
2.3.5.1.2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表面长效耐蚀阻垢涂层防腐前,必须对管板及换热管表面进行清理,清除表面铁锈、杂质、油污等以达到耐蚀防腐施工作业条件。
2.3.5.1.3非标冷换设备(含管束)表面长效耐蚀阻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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